• “食字号”入侵药店

  • 螺旋藻中国 2007年9月7日

      日前,记者接到消费者反映称,成都市龙舟路附近一家大型药店一些保健食品竟披着药品的外衣进行销售。
  据这位姓白的消费者反映,上周末他到该药店想购买治疗咳嗽的药品,售货员推荐的几样含有“健”字号的产品。白女士知道,保健食品并不是药,而是食品,但她十分纳闷为什么保健食品可以披着药品的外衣呢?按照有关规定,保健品的说明书上不能注明与疾病相关联的文字,但她发现一些产品却把这些文字写在盒内附带的小册子上,以此来误导消费者。市场上究竟有多少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
  鱼目混珠
  食品摆进药柜卖
  记者经调查发现,市区不少药店公开售卖与药品相似的食品,致使消费者误当药品购买,成了而今药店的一大怪现象。
  记者从某药房的保健药品专架上拿了一瓶螺旋藻片,正想看看其保健药有什么功效。一位导购小姐迅速走道记者身边,然后指着该药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这个保健药有治疗肝炎、肾炎的作用,还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有降血糖、血压等功效。”有如此神奇的保健药?记者对此产生了疑问。记者仔细察看说明,没有看到导购人员的提及的功效。“这上面写都没有写,你咋个能说有那么多功效呢?”记者问道。导购人员从柜台底下找出了一张制作精美的宣传纸,然后指着上面的文字对记者说,“这是这个牌子所有产品的介绍,你可以从上面了解到每一个产品的功效,写行都比较详细。”记者打开宣传单,又发现一个奇怪的事情,宣传单上的内容不但没有一项涉及到产品成分,还很莫名其妙地印有“肝炎、肾炎、肿瘤患者”等字样,让人看了,不知道其指的是此药店能治这些病,还是这些病患忌服这些药?但从接下来导购人员不含糊的宣传中,不难看出厂家的“良苦用心”“其实就是可以治这此病的意思,只不过没有注明嘛!”导购人员解释道,“反正吃了对你身体肯定没有坏处。”导购说完便有去招呼另一位顾客去了。
  接着,记者来到位于国贸大厦的另一家大药房。“大爷你肾功能不好就吃这个药,效果好得很哦?”药房的一位导购小姐向吴大爷介绍道。“你这个是保健药的嘛,上面也只写的是有提高免疫力的作用,咋个可以治疗肾病?”导购小姐的话让吴大爷产生了疑问。导购小姐见吴大爷有些疑虑,马上拿出一张宣传纸,说道:“盒子上的产品介绍不全面,这个才是产品的全面介绍”。记者从一旁看见,广告上称,该产品能有效促进免疫系统的淋巴细胞再生能力,有提升性功能、治疗阴囊潮湿、夜尿多等功效。记者在资料上发现,该药品的进口注册批号为J20050007,记者悄悄将它记录下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网站查出,该产品的主要功能一览中只有缓解体力疲劳的作用。然而药房导购人员的介绍,却把保健药品当成药来出售。
  在龙舟路附近另一家药店记者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位顾客在柜台前看着五六种不同包装、不同生产厂家的六味地黄丸,犹豫不定。更让这位顾客为难的是,售货员竟然向他推荐一种所谓“比纯中药还好”的“洋中药”。而店内销售的一种“666皮炎平软膏”,上面写着“豫卫消证字”,记者从外包装上看,极似市民常用的药膏“999皮炎平软膏”,也标注着“复方醋酸地塞米松软膏”字样,并且还说明有“抗炎抗过敏”疗效,但它的批准文号却是“豫卫消证字”,不具有“国药准字”号,并非药品。它并不属于药品类,而外包装写着功能疗效。记者粗略统计一下,类似于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共有十余种。这些产品不管是名称还是外包装都极像药品,极易误导消费者。虽然这些仿药类的产品在包装上都没有标明治疗作用,但是当记者在货架边挑选这些商品的时候,药店的导购人员马上过来,向记者推荐这些仿药类的食品,并且将治疗功能吹得比那些国药准字号的药都要好。在价格上,这些仿药类的食品的确要相因许多,记者估算了一下,大概能便宜20%左右。正是由于价格低,加之许多患者没有用药常识,也不会根据包装辨别是药还是食品,所以这些“食字号”产品在药店的销售还不错。
  门槛太低
  “食字号”大打“擦边球”
  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加强了对药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了药品生产的企业标准,许多达不到标准的厂家往往就采取这种打政策“擦边球”的手法,在转产普通食品的同时,花心思为其产品设计一个类似于药品的名称和包装,以混淆视听,蒙蔽消费者。
  据了解,“食字号”产品的门槛非常低,大部分都是在家庭作坊中生产,搞一口锅熬制一下就能出来,而且按照食品标准只要菌检合格就能上市,一般的产品投资一二十万就能搞起来。这些产品的出厂价低得令人咋舌,只有正规产品的20%不到,饱受利润饥荒的药店对此类产品自然青睐有加,对其大开方便之门。而药店只需具备卫生许可证,就可销售食品,这给了一些“食准字”仿药的厂家提供销售渠道。
  在后期包装方面,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药品通用名称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名称,也没有规定普通食品不能与药品采用相同剂型。企业名称上,对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但冠以“制药”、“医药”、“生物技术”等名称也予以批准,只有在经营范围一栏加注“法律法规有前置许可规定的除外”之类的文字,这样未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食字号产品就可以轻易挂上药品生产企业的名头。“食字号”生产企业就是这样一步一步将其生产的食品穿上药品的外衣。
  另外,记者还发现有些生产仿药类食品的企业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挤压“药准字号”产品。比如利用其销售价格低(比“药准字号”产品约便宜40%)的优势,吸引经销商和消费者,另外,夸大宣传,把本应没有功效可言的“食字号”产品吹的比正规同类药品还“神”。而“食字号”借助正规药厂培育起来的市场搭“顺风车”,利用价格优势排挤“药准字号”产品,与药品抢市场,这对药厂是极为不公平的,当然更倒霉的还是消费者。
  仿冒盛行
  药企直喊“遭不住”
  日益严重的仿冒风潮给药品生产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大部分企业都在疲于应付,苦不堪言。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邹春福介绍,该企业的驴胶补血颗粒从2004年初开始遭遇“食字号”产品的骚扰。据调查目前市场已经有6~7家仿冒品种,这些产品大部分都是一些地市卫生部门批准的食字号批文,通过相似的包装堂而皇之地进入药店进行疯狂拦截。
  记者了解到,尽管药监、工商部门虽然一再对仿药产品进行打假,但仿药产品依旧“春风吹又生”。一位医药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在我国申请一个药品批准文号,药厂需要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大量临床试验数据,投入比较大,而申请食品批文则只需要地级或以上的卫生部门批准就行了,花费也比较小;另一方面,由于“食字号”的批文是由卫生部门下发的,但对于药品生产和零售企业的监管又属于药监部门,于是仿药产品究竟该由哪个部门来监管,就成为一个盲区。
  他告诉记者,“食字号”产品的门槛非常低,大部分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而且按照食品标准只要菌检合格就能上市,一般的产品投资一二十万就能搞起来。且其出厂价甚至不到正规产品的20%。“药监部门即便查到仿药产品,也只是对药店进行轻微的处罚,根本起不到作用,而仿药产品的生产源头却很难找到。长久下去,对药企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企业也很无奈,除了不断打假外,只能依靠自己更多的宣传,搞防伪标志来挽回损失。”
  说起仿药保健食品,正在龙舟路一家药房铺货的福建某制药厂成都地区负责人郭先生很是激动,“前不久,我们联合全国各地工商部门进行打假,仅‘慢严舒柠’一个产品就有30多个假冒品种。而这些假冒品的药盒上都打着“食字号”的批文,产品名同音不同字,包装也与我们的很相似。”郭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仿药产品的生产成本非常低,药店的进价也相对只有药字号产品的几分之一。另一方面,仿药产品的零售价却和药字号产品的价格一样,如此一来,药店获取的利润也就相当高,因此,许多单体药店,甚至品牌药店的加盟店都非常乐意出售仿药产品。大量穿着食品“外衣”的仿药产品正不断涌入药店,对企业品牌产品造成致命打击,但是面对屡屡遭遇的食字号“李鬼”,药品生产企业却很是无奈。
  “这种做法对药企品牌和消费者的健康都造成极大伤害。”郭先生表示,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在外包装上标榜具有与药品一样的疗效,但实际上却没有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和监管,也并非药厂生产,其中大多数根本没有疗效。一旦被消费者误当药品食用,就有可能延误病情,危害健康。
违规操作 食品当药品卖以假药论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些仿冒药品的“食字号”产品并不仅仅是在外包装上仿冒,有的甚至公开宣传疗效。而实际上,我国早有明文规定,食品、保健食品均不得宣传疗效。这些仿药类的食品到底违不违法?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药”“食”同名是不规范的行为,食品宣传药品功效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导致泛滥的程度,各职能部门会联合予以打击。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稽查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仿药类的食品其实是在打政策的擦边球,因为我国目前对这些药食同源类的商品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这些产品申请做药品也可以,申请做食品也行。于是就出现了很多仿药类的食品。不少药厂对此怨声载道,而药监部门也没有解决的有效途径。因为这些违法行为的性质很难界定,很难按药品管理相关法律进行查处,而在我国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实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那些由卫生系统批准生产的仿药类食品,药监部门没有权力监管。依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非药品不得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对于这些不规范的产品,药监部门将进行严厉查处。
  四川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药店经营者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就可以销售食品和保健品,至于把食品当药品来销售,则由药监部门来处理。按照《药品管理办法》第48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冒充此种药,均为假药。如果“食字号”产品的包装上提及疗效作用,一经查实,将按假药论处。
  提个醒认准“药”字标志谨防误购
  针对市场上“保健品”混淆“药品”的现象,相关部门在加强稽查的同时,提醒市民要加强辨别能力,防止被误导,甚至受骗。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提醒,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仿药类食品并不违法,但是这样的做法却在一定程度上威胁着患者的生命健康,而且也给花大本钱去申请药品批文,并严格按照GMP要求生产的药企造成不公平竞争。我国在对药食同源商品管理上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要学会保护自己。市民在买药品时,一定要认准药品的批准文号,其标准格式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如“国药准字H10940128”,只有具备这个“国药号”才是药品。另外,保健食品包装上若含有以下“禁忌语”则很可能是假冒的产品:如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
  同时,药监提醒市民,如在市场上发现仿冒、仿效药品的产品,其包装上标注着主治、适应症或功能疗效等内容,消费者可拨打8678579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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